“刘生”网友,您好。首先感谢您对茂名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!关于您咨询的问题,我局高度重视,即指定专人负责办理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:
一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58号)指出:“私人小客车合乘,也称为拼车、顺风车,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,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、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。”
二、由于我市暂未出台顺风车的相关规定,参考交通运输部2020年11月20日在官网回应网民关于“顺风车要不要办网约车资格证”的答复:“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,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,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、事先发布出行信息;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;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,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;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。”因此,顺风车只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,不需要办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但不得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。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顺风车,不会被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查处。
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。祝工作顺利!